
记者3日从教育部获悉,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,对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(2026年)作出部署,明确义务教育学校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、实验班、快慢班,推进师资均衡配置、学生随机分班,全面实施均衡编班,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,不得擅自变更。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免试就近入学,严禁以面试、评测、接收简历等方式选拔学生。
通知还要求,中小学严禁违规提前招生、超计划招生、跨区域招生,严禁通过“意向登记”“预录取协议”“保底录取协议”“分班保证协议”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,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“择校费”“意向金”,严禁将招生录取与“捐资助学”“教育基金”等各类赞助挂钩。
针对高中阶段,通知要求普通高中学校全面落实属地招生要求,严格实行“公民同招”政策,严禁部属高校附中、省属高中、设区的城市高中违规面向县域掐尖招生,严格规范各类加分项目和分值。认真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薄弱初中的政策,严禁以指标到校名义跨区域掐尖招生。
在严格规范特定类型招生方面,通知提出,全面实行特定类型招生省级审核备案制度。严禁任何地方、任何学校未经省级批准,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创新人才早期培养项目名义开展特殊招生。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需严格控制在试点范围内开展。开展小语种特色培养项目的学校要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计划,在小升初过程中不得开展或变相开展文化科目测试。
通知要求,全面落实“两为主、两纳入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”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,进一步清理简化证明材料,有条件的地区要实现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仅凭居住证入学,取消附加或限制条件。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持续加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和招生计划,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。服务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,因地制宜放宽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报名条件。
通知还要求各地定期以县域为单位开展校舍资产、教师配备、装备配置等基本办学条件摸排,精准分析研判各学段各年度基础教育学位余缺状况,进行学位预测预警。积极适应学龄人口变化,妥善处理好学校片区划分调整、学校布局调整等,科学全面评估,广泛征求意见,提前向社会公布,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。
南方+记者 王诗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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